******公安局包头公安处的委托,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工程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原看守所部分房屋改造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GC2025-130
2、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所属所行业 | 是否面向小微企业 |
1 | ******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原看守所部分房屋改造工程 | ******办公室;大门处室内训练室,详见工程量清单 | 495000 | 建筑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
(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7)信用查询内容及联系方式、邮箱等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
******办事处乌拉特大街******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开标时间:2025年8月4日9:30(北京时间)
******办事处乌拉特大街******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五、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22号西南方向130米
联系人:韩警官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卓琳
联系方式:******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