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 ******有限公司下属各厂 。
2.2 项目概况: 复合碳源采购 。
2.3 招标范围:******有限公司下属各厂采购年度所需复合碳源。
2.4 货物清单复合碳源采购一览表(不含甲醇、葡萄糖、乙酸钠)
货物 |
规格 |
使用单位 |
送货地点 |
采购量 (吨) |
备注 |
复合碳源 |
1.外观: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 2.CODCr(mg/L)≥4.0×105; 3.BOD5/CODCr(mg/L)≥0.6; 4.pH:4.0~9.0; 5.密度(20℃)/(g/cm3):0.9~1.26; 6.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7.总磷的质量分数/%:≤0.0075; 8.总氮的质量分数/%:≤0.03; 9.闪点≥93℃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街道西流沱 |
1600 |
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街道宝塔路42号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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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
******居委凉桥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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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污水处理厂 |
******街道外河坝街两江桥北桥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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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
******居委10组101号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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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 |
******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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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袁家沱4号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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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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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 |
南沱镇夏家村七社水晶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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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清溪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2社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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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 |
涪陵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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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污水处理厂 |
******街道城南路38号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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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 |
武隆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140号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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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 |
******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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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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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污水处理厂 |
******街道沙溪路城北大桥旁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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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污水处理厂 |
******街道迎凤路285号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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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污水处理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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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原绸厂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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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 |
丰都县高镇金刚碑村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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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西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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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 |
******居委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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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石龙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石龙镇大桥村梨树湾社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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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 |
******街道晓春村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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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忠兴污水处理厂 |
巴南区南彭镇巨龙桥村石河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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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720 |
说明:污水厂存储和加药装置存储容积:李家沱污水处理厂(10m3)、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15m3)、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25m3)、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20m3)、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30m3)、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30m3)、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3m3)、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10m3)、涪陵清溪污水处理厂(10m3)、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20m3)、石柱污水处理厂(10m3)、武隆土坎污水处理厂(20m3)、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30m3)、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30m3)、綦江污水处理厂(30m3)、秀山污水处理厂(28m3)、酉阳污水处理厂(20m3)、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12m3)、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8m3)、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10m3)、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10m3)、巴南石龙污水处理厂(5m3)、巴南惠民污水处理厂(4m3)、巴南忠兴污水处理厂(5m3)。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6 交货期: 12个月,履约期开始时间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开始时间起12个月止(合同履约开始时间最迟不超过2025年9月1日)。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7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8为便于评标,投标人需提供3份500mL液体复合碳源产品样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不计入采购清单内。投标样品必须密封,样品上标明样品的投标人、货物名称、规格等(格式自拟)。中标人的投标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上述对投标样品的密封和标识要求是为便于评标,请投标人积极配合,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样品进行密封和标识的,不作否决投标处理,但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中心实验室也将按《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对中标人样品COD、按《水质 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进行复测,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标准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R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R1.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5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重庆市嘉华路水务大厦12楼 |
地 址: ******街道紫园路262号 |
联 系 人: 袁老师 |
联 系 人: 安琴 |
电 话: 023-****** |
电 话: ****** |
******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复合碳源采购及服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059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732 |
******有限公司 | ******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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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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