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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中关村信息谷(宜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四川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四川
源发布时间:2025-04-24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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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有限公司 ,建设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铁南片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关村信息谷(宜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西临金沙江大道东侧。项目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暂定地块编号为NQ09-14,总用地面积约4678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1.70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具体数据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数据为准。项目主要建设新型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项目总投资约13869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67510万元。
??本项目以项目建安工程费4300元/平方米的单方成本作为设计限额。
??2.3设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暂定15个月(其中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并提交成果)。具体合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工作,提交完整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文件,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为止。
??招标人有权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要求中标人提前完成设计工作,由此产生的加班等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工作主张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2.4设计内容及范围:设计内容为项目全专业(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景观、外立面、幕墙、门窗、公共区域装饰装修、节能、绿建、海绵、人防、BIM、泛光照明、光伏、导视标牌)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设计文本、设计图纸、3D模型、地理信息模型、编制说明、做法表、主要材料表及实样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项目设计文件需符合国家、四川省、宜宾市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以片区上位规划为依据,设计深度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要求及报规报审要求,同时应满足项目运营方相关标准及要求。还应配合招标人完成报规报审及概算清单编制工作(提供概算清单编制所需资料)。并在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阶段提供技术指导,并完成图纸审核审查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品质把控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须提供一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完成的1个建筑面积在11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设计业绩(须含方案设计)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二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若联合体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依本国或本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及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且需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外国企业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设计企业进行中外合作设计,且在所选择的中方设计企业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5 00:00?至?2025-04-30 00: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5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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